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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电力机械总厂对中层干部进行2006年度工作考核
根据领导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,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。厂党委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开展2006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。
一、考核目的
中层干部年度考核是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,全面提高中层干部的素质,强化对中层干部的管理,在中层干部队伍中引入竞争机制,建立健全中层干部优胜劣汰,能上能下的机制,促进中层干部队伍建设、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工作;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形式。
二、组织领导机构
本次干部考核工作在厂党委的领导下,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办公室,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领导班子组成,考核办公室由党委组织部、工会、纪委有关部门组成。考核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办法制订与实施,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组
长:董元章
副组长:吴春明
组
员:周 伟、商建国、李凤明、李旭东、岳君
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工作办公室:
主
任:郭海宏
成
员:刘 捷、邹清丽、宋洪仁、李桂纯、刘慧智
三、考核的原则
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、十六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认真执行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、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和省公司《基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实施办法》。进一步促进中层干部队伍建设,为推动企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,提供有力保证。
评议原则:
1、实事求是,一分为二的原则;
2、注重实绩,群众公认的原则;
3、既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,又保护被评议人正当权益的原则;
4、评议的结果与干部奖惩、使用相结合的原则。
四、考核评议的内容具体安排及要求:
考核方法采取个人总结述职与民主测评相结合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
五、考核结果的处理
按照沈阳电力机械总厂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细则实施。
沈阳电力机械总厂
2007.1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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